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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届毕业生毕业审核、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教学办   作者:admin  发表日期:2009-05-20 09:55  阅读次数:

各院(系):
2005级学生即将毕业,根据学校毕业生工作安排,学生毕业离校时间为6月26日。现将毕业班教学管理、毕业审核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考试
1、毕业班课程于6月6日以前结束各类考试并改卷登分完毕。
2、毕业补考6月6日进行,各院(系)于9日前完成阅卷登分工作。
3、毕业班学生参加低年级课程学习(含辅修)或重修学习的,参加低年级期末考试,各院(系)对重修学生集中安排考场,提前改卷登分,于7月7日以前将毕业生课程成绩录入计算机。
二、毕业学分
1、学分合格标准为:总学分、各类课程学分(公必、专必、专选、任选、文理互选)均要达到各专业学分标准,各类学分有一项达不到标准者,不予毕业。
2、专升本学生学分要求为:公必、专必、专选三项学分要达到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第三、四两个学年的学分要求。任意选修学分要达到8个学分。
3、毕业审核不合格者,予以结业,一年之内补修学分达到标准者,可以以结业证换发毕业证。
三、毕业审核程序与时间
根 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各高校学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每年均要上报教育部、教育厅登记注册,以备社会查证。今年,据湖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我校今年毕业生登记注册的时间为2009年5月26日。根据我校具体实际情况,经与教育厅多次协商,延迟时间至2009年6月15日。
1、请各院(系)通知学生认真清查核对成绩,并于6月9日前将毕业学生成绩信息清理完毕,保证学生毕业信息的准确性。
2、6月10日—11日为院系审核打印成绩时间。教务处将于6月12日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学业情况对2009届毕业生作出毕业结论(毕业、结业),将结果报送学工部。
3、学生工作部将于6月15日根据毕业结论将学生毕业信息上报教育厅、教育部登记注册。教务处在学工部上报数据基础上将学生学位证书信息上报湖北省学位办,由教育部、教育厅汇总后登录上网。大约在7月初,学生及用人单位可在教育部、教育厅相关网站查询。
4、学生毕业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时间为6月15日—17日
5、 第二批毕业资格审核时间为7月6日—7月10日。教务处审核毕业资格,更改2009届毕业生毕业结论。第二批审核通过,更改后的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信 息将于2009年11月上报教育部、教育厅,由教育部、教育厅汇总后登录上网。大约在2010年1月以后才能在相关网站上查询。
四、2009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办理截止时间
1、毕业证书审核发放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根 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结业者可以在毕业一年以内(即毕业第二年6月份以前)回校补考,合格者可以以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并由学校提交数据 在教育部网站上更改其已登记注册的毕业信息。超过规定时间则不能补发毕业证书,教育部网站上相关信息(如结业)也无法更改。故我校受理2009届应届毕业 生回校补考补发毕业证书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逾期因毕业信息无法登记上网,学校将不再补发毕业证。
2、学位证书申请受理截止时间
学位证书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
根 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含本学年度内)申请学位。往届毕业生自毕业离校后,就不再是学生身份,学校不能随意向往届毕业生补 授学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接受学位申请的截止时间为每年11月底。故我校受理2009届应届毕业生学位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逾 期因学位信息无法登记上网,学校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请各院系参照此时间合理安排学生毕业相关事宜,并将此通知内容及时传达到毕业班学生!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
华中师范大学教务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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